35万
6883元/㎡
拍卖开始时间 2021/02/16 10:00
拍卖结束时间 2021/02/17 10:00
0人报名
0设置提醒
99次围观
基本信息
法院评估价 35万
市场评估价 -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 0万
建筑面积 52.14㎡
楼层 1
小区 [预估]
小学 - -米
轨道交通 - - -米
位置 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牌楼南路43号1幢103房
购买价格参考
目标价
34.09万
风险价
34.81万
收益空间
7.17万
交易记录
下载海豚选房APP
房产价值
法院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20)皖0124执恢225号
拍品名称 | 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牌楼南路43号1幢103房住宅用房 | |
权证情况 | 1.(2020)皖0124执恢225执行裁定书 2.不动产权证号:(2003)03713号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孙**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不详,有人居住未腾空。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被安徽省庐江县法院查封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介绍 1、标的: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牌楼南路43号1幢103房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52.14㎡,所在楼层/总楼层为1F/2F,产权证号为:(2003)03713号,规划用途为普通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 2、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相关其它情况。 3、四至情况: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和牌楼南路交口往北50米左右。 4、交通状况便利,附近有1、4、8路公交车,庐江县城南小学,安徽省庐江第四中学,好又多生活超市,安德利购物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农村商业银行,庐江县人民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 5、特殊说明: (1)保证金5万元;(2)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4)该标的物是否存在租赁由竞买人自行调查、自行处置。 | ||
|
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87326414。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2月16日上午10:00时至2021年2月17日下午18: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牌楼南路43号1幢103房,建筑面积为52.14㎡;所在楼层/总楼层为1/2F;不动产权证书号:(2003)03713号;规划用途:普通住宅;房屋性质:自用房;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评估价:人民币358881.33元;
起拍价: 人民币358881.33元;
保证金: 人民币50000元。
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拍卖成交,现状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能否办理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的手续、办理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的手续所需的时间、涉案房产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办理所涉及的税费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税费缴纳及其他等一切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手续或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其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办理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办理涉及的一切税、费。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办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办理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2月11日之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地址:庐江县庐城镇经二路与城东大道交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有商业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到:
1、合肥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内容:提供担保、代办核税过户、代办抵押)
贷款担保工作流程: ①、提供贷款材料、签订担保合同、成功拍得标的物;②、核税过户;③、办理抵押、银行放款;④、完成拍卖。
收费标准:收取贷款金额2%的贷款担保费用。
联系人:赵女士:0551-62692398、19956511066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A座8楼
2、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筹款。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87326414
法院联系人:吴法官 18119666386
法院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城东大道与经二路交口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8284666
辅助机构联系人: 15695656737(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7日
常见问题
周边配套
概述 重点学区
房源附件共有学校5所。其中,示范幼儿园0所,重点小学0所,重点中学1所。